訟卦 ䷅
卦辭有孚,窒惕,中吉,終凶。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- 初六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
- 九二不克訟,歸而逋其邑,人三百戶,無眚。
- 六三食舊德,貞厲,終吉。或從王事,無成。
- 九四不克訟,復即命渝,安貞吉。
- 九五訟,元吉。
- 上九或錫之鞶帶,終朝三褫之。
卦辭
有孚,窒惕,中吉,終凶。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彖傳
《彖》曰:訟,上剛下險,險而健訟。訟有孚窒,惕中吉,剛來而得中也。終凶;訟不可成也。利見大人;尚中正也。不利涉大川;入於淵也。
大象傳
《象》曰:天與水違行,訟;君子以作事謀始。
東坡易傳(全卦)
宋代蘇軾著,與其父蘇洵、弟蘇轍相承,屬義理派易學。以下為本卦卦辭、彖傳、大象(及文言)部分的蘇注白話整理,各爻的蘇注附在下方各爻之下。
蘇軾從各爻的應與爭來解訟卦:初六本與九四相應、六三本與上九相應,九二卻橫在中間阻塞,所以說「有孚窒」;九四、上九也不肯放手,爭訟由此而起。九二若知道戒懼、退回本位,還可以免禍,所以「惕中吉」;把訟打到底則凶。「利見大人」指九五。「不利涉大川」:讓河川變成深淵的,是爭訟過了頭——災難沒有不是從爭奪開始的,再想用爭奪去解決,只會越激越深。大象「作事謀始」引王弼與孔子「必也使無訟乎」:要沒有訴訟,關鍵在開始時就謀劃清楚,約定不明是訴訟的根源,所以有德者掌握契約,訟自然平息。
蘇軾原文
原文底本:《四庫全書》文淵閣本《東坡易傳》(漢籍リポジトリ Kanripo 數位文本),異體字改為通行字,標點與白話為本站整理。
高島易斷(全卦)
日本明治時期高島嘉右衛門著,以實占斷例聞名。以下為本站以白話整理的斷語要旨,非原書譯文。
高島以訟為爭訟之卦,天與水違行,擬之人事,是意見相左、利害衝突而成爭訟。占得此卦,雖有理也宜中途和解,堅持到底則凶;利見大人(請公正者調停),不利涉大川(不宜冒險)。問訴訟:宜和解;問事業:多爭執;問商業:合約糾紛;問婚姻:不和;問出行:不宜。
爻辭與小象
每一爻下方附《東坡易傳》與《高島易斷》,點標題即可展開。
- 初六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白話不讓爭執長期拖下去,雖有些口舌是非,最後吉。紛爭在一開始就化解,代價最小。《象》曰:不永所事,訟不可長也。雖有小言,其辯明也。
東坡易傳
九二夾在兩陰之間,想兩個都佔有;初六不給,九二就強爭。初六本與九四相應,所以不長久服事九二,而去跟從九四——與其被強求的九二佔有,不如跟從有應的九四。九二雖有怨言,但是非分明,所以終吉。小象部分:若一直跟著九二,就會陷入無休止的爭訟。
蘇軾原文
九二處二陰之間,欲兼有之。初不予而強爭焉。初六有應於四,不永事二,而之四以為從。強求之二,不若從有應之四也。二雖有言,而其辨則明,故終吉。象曰:不永所事,訟不可長也。若事二,則相從於訟,無已也。高島易斷
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爭端初起,及早罷休。占得此爻,雖有小口角,不持續爭執則終吉。問訴訟:早和為吉;問事業:小摩擦。
- 九二不克訟,歸而逋其邑,人三百戶,無眚。白話打官司輸了,趕緊回到自己只有三百戶的小城邑躲避,就不會有災禍。打不贏就退,回到能保護自己的地方,低調避禍。《象》曰:不克訟,歸而逋也。自下訟上,患至掇也。
東坡易傳
初六、六三本來就不該屬於九二,九二仗著靠近而強佔,當成自己的邑人。靠力量征服而人心不服,打贏了人就來,打輸了就走,大家都在看九二的勝負。所以九二訟敗而歸時,初六、六三都離棄它。失去眾人而懂得戒懼,還可以稍安,所以「無眚」(沒有災禍)。「逋其邑人三百戶」等於說逃失了邑人三百戶。
蘇軾原文
初六、六三,本非九二之所當有也,二以其近而強有之,以為邑人。力征而心不服,我克則來,不克遂往,以我卜也。故九二不克訟而歸,則初六、六三皆棄而違之。失眾知懼,猶可少安,故無眚。眚,災也。其曰「逋其邑人三百戶」者,猶曰亡其邑人三百戶云爾。高島易斷
不克訟,歸而逋,其邑人三百戶無眚。以下訟上,力不能勝。占得此爻,宜知難而退、回歸低調,方能保全自己與身邊之人。問訴訟:敗訴之象,宜退;問事業:暫避鋒芒。
- 六三食舊德,貞厲,終吉。或從王事,無成。白話靠著舊有的祿位與德業過日子,守正雖艱苦,最後吉;若跟隨君王做事,不要求自己的成就。安分守己、不與人爭,反能保全。《象》曰:食舊德,從上吉也。
東坡易傳
六三與上九是正應,九二、九四想得到它,就勉強對它施恩。但六三應上九是天命所定,不是因為誰對它有恩,九二、九四的恩德也奪不走。所以「食舊德」:「食」是受了恩而不回報,就像「食言」的食。身邊兩個陽爻施恩而不回報,所以先危後吉。「或從王事,無成」:舊人有所征討,跟從可以,但不可主導成事。
蘇軾原文
六三與上九為應,二與四欲得之,而強施德焉。夫六三之應於上九者,天命之所當有也,非為其有德於我也,雖二與四之德不能奪之矣。是以食舊德以從其配。食者,食而忘之,不報之謂也,猶曰食言云爾。與二陽近而不報其德,故厲而後吉。「或從王事,無成」者,有討於其舊,從之可也,成之過矣。高島易斷
食舊德,貞厲終吉,或從王事無成。占得此爻,宜安守舊業、依靠既有基礎,不宜爭功。問事業:守成;問商業:老本行有利;問求職:留任為宜。
- 九四不克訟,復即命渝,安貞吉。白話官司打不贏,回頭順從正理、改變原本的心意,安定守正則吉。能認清形勢、放下爭心,就是轉機。《象》曰:復即命,渝安貞;不失也。
東坡易傳
九四命中該得的只有初六,卻因為靠近六三而強求,所以也打不贏官司。但它還有初六相應,退回去接受命中該得的,自我改正、安於守貞,就還能不失去所有。
蘇軾原文
九四命之所當得者,初六而已,近於三而強求之,故亦不克訟。然而有初之應,退而就其命之所當得者,自改而安於貞,則猶可以不失其有也。高島易斷
不克訟,復即命,渝安貞吉。占得此爻,自知理虧而回頭改正,安守正道則吉。問訴訟:撤訴為吉;問事業:改變態度可轉圜。
- 九五訟,元吉。白話爭訟大吉。有公正的人主持裁決,是非分明,對有理的一方最為有利。《象》曰:訟元吉,以中正也。
東坡易傳
九五居中得位,對各爻沒有偏私的應援,所以爭訟者都來找它評斷曲直,這就是「元吉」。
蘇軾原文
處中得位,而無私於應,故訟者莫不取曲直焉,此所以為元吉也。高島易斷
訟元吉,以中正之德聽訟斷事。占得此爻,有公正之人主持,爭訟得公平解決,大吉。問訴訟:勝;問事業:得公正上司。
- 上九或錫之鞶帶,終朝三褫之。白話也許因爭訟而得到官服腰帶的賞賜,但一個早上就被剝奪三次。靠爭鬥得來的東西,終究守不住。《象》曰:以訟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東坡易傳
六三本是上九的配偶,九二、九四曾經佔有過,打輸後才歸還上九。上九得到它,好比從別人身上奪下腰帶自己穿上,於人情有愧,所以一天之內三次脫下——穿上又脫下,是羞愧不安到了極點。九二、九四是訟敗者,結果卻無災、得吉;上九是訟勝者,反而三次受辱,為什麼?蘇軾說這就是止訟之道:如果勝者自誇其勝、敗者以敗為恥而遷怒作惡,訴訟之禍就沒完沒了。所以讓勝者脫下服飾,敗者安貞無災,訟才能止息。
蘇軾原文
六三,上九之配也,二與四嘗有之矣,不克訟而歸於上九。上九之得之也,譬之鞶帶,奪諸其人之身而已服之,於人情有赧焉,故終朝三褫之。既服之矣,則又褫之,愧而不安之甚也。二與四,訟不勝者也,然且終於無眚與吉也;上九,訟而勝者也,然且有三褫之辱,何也?曰:此止訟之道也。夫使勝者自多其勝以夸其能,不勝者自恥其不勝以遂其惡,則訟之禍吾不知其所止矣。故勝者褫服,不勝者安貞無眚,止訟之道也。高島易斷
或錫之鞶帶,終朝三褫之。以爭訟得利,終不能保。占得此爻,強爭而得之物或名位,很快又會失去。問訴訟:勝而無益;問商業:得而復失;問事業:位不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