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澤地萃

萃卦 ䷬

第 45 卦・澤地萃・上兌(澤)下坤(地)
經文原文

卦辭亨。王假有廟,利見大人。亨利貞,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。

  • 初六有孚不終,乃亂乃萃。若號,一握為笑,勿恤,往無咎。
  • 六二引吉無咎,孚乃利用禴。
  • 六三萃如嗟如,無攸利。往無咎,小吝。
  • 九四大吉無咎。
  • 九五萃有位,無咎。匪孚,元永貞,悔亡。
  • 上六齎咨涕洟,無咎。

卦辭

亨。王假有廟,利見大人。亨利貞,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。

白話萃是聚集,亨通。君王到宗廟祭祀,利於見大人,亨通,利於守正;用大的牲禮祭祀則吉,利於有所前往。眾人聚集需要一個中心與共同的信念,聚集時也要提防意外的變故。

彖傳

《彖》曰:萃,聚也;順以說,剛中而應,故聚也。王假有廟,致孝享也。利見大人亨,聚以正也。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,順天命也。觀其所聚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

大象傳

《象》曰:澤上於地,萃;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

東坡易傳(全卦)

宋代蘇軾著,與其父蘇洵、弟蘇轍相承,屬義理派易學。以下為本卦卦辭、彖傳、大象(及文言)部分的蘇注白話整理,各爻的蘇注附在下方各爻之下。

〈繫辭〉說「方以類聚,物以群分」:有聚合必有黨派,有黨派必有爭奪,所以萃是爭奪最大的卦。看各爻:九五能聚六二,九四能聚初六;六三靠近九四而無應,九四就能聚六三;上六靠近九五而無應,九五就能聚上六——這正是交相爭奪之際。何況天下從沒有全部聚於一處的。大人只是順著各自所聚而交付給他們,所以即使有不聚於我的,天下能聚物的人,除了我沒有誰能包容他們,這才是大的萃。「順以說,剛中而應」只有六二與九五,足以成萃嗎?足夠而且有餘:跟從我的就接納,不跟從的就交給他想跟從的人,這就是大人。萃卦有兩個「亨」:萃沒有不亨的,但還沒見到大人時,亨而不正——不正是爭奪不屬於自己的東西,所以說「利見大人,亨,聚以正也」。大人只是做出能聚物的樣子:王到宗廟盡孝祭享,非安定閒暇不能做到,人們看到他安定閒暇,怎能不聚而歸之?這是聚的正道。易經說薦、盥、禴、享,都不是字面意思而有所寄託,「用大牲」等於說用豐厚的利祿。〈繫辭〉說「何以聚人?曰財」,所聚的大,所用的就不能小。上天命我做萬物之主,不是要厚待我,坐享其成就錯了,所以「利有攸往,順天命也」。不期而聚的,必定是出於至情。大象引王弼:聚集而無防備,眾人就會生出異心。

蘇軾原文
彖曰:萃,聚也。順以說,剛中而應,故聚也。王假有廟,致孝亨也。利見大人亨,聚以正也。易曰:「方以類聚,物以羣分。」有聚必有黨,有黨必有爭,故萃者,爭之大也。盍取其爻而觀之?五能萃二,四能萃初;近四而無應,則四能萃三;近五而無應,則五能萃上。此豈非其交爭之際也哉?且天下亦未有萃於一者也。大人者,惟能因其所萃而即以付之,故物有不萃於我,而天下之能萃物者,非我莫能容之,其為萃也大矣。順以說,剛中而應者,二與五而已,而足以為萃乎?曰:足矣,有餘矣。從我者納之,不從者付之其所欲從,此大人也。故萃有二亨。萃未有不亨者,而其未見大人也,則亨而不正。不正者,爭非其有之謂也。故曰「利見大人,亨,聚以正也」。大人者,為可以聚物之道而已。王至於有廟而盡其孝享,非安且暇不能。物見其安且暇,安得不聚而歸之?此聚之正也。
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,順天命也。易之言薦、盥、禴、享,非正言也,皆有寄焉。用大牲者,猶曰用大利祿云爾。易曰:「何以聚人?曰財。」所聚者大,則所用者不可小矣。天之命我為是物主,非以厚我也,坐而享之則過矣,故利有攸往,順天命也。
觀其所聚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不期而聚者,必其至情也。
象曰:澤上於地,萃;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王弼曰:「聚而無防,則眾生心。」

原文底本:《四庫全書》文淵閣本《東坡易傳》(漢籍リポジトリ Kanripo 數位文本),異體字改為通行字,標點與白話為本站整理。

高島易斷(全卦)

日本明治時期高島嘉右衛門著,以實占斷例聞名。以下為本站以白話整理的斷語要旨,非原書譯文。

高島以萃為聚集之卦,澤上於地,擬之人事,是人心聚合、群眾歸附。占得此卦,亨,王假有廟,利見大人,用大牲吉,宜除戎器、戒不虞。問事業:人才聚集;問商業:顧客聚集;問婚姻:吉;問祭祀:吉;但聚則防爭。

爻辭與小象

每一爻下方附《東坡易傳》與《高島易斷》,點標題即可展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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